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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药品生产企业质检人员
上岗资格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提高我省药品生产(配制)企业(单位)质检人员业务水平,适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需求,我所拟于2008年6月开始联合市级药检所组织对药品生产(配制)企业(单位)质检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培训地点及培训时间。对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我所颁发《药品检验上岗培训合格证》。 现将学习内容、要求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药品生产(配制)企业(单位)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验人员。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年以上的药品检验工作经验。 二、学习内容: 1、药品检验基本知识; 2、药品检验一般原理与方法; 3、检验记录及报告书的书写要求; 4、《中国药典》(2005年版)主要内容及主要检验项目要求; 5、《药品管理法》及《河北省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6、药品检验规范操作与要求。 三、学习方式: 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理论,通过专业实习加深认识与理解。 四、考核方法: 理论知识采用闭卷考试。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者,由我所颁发《药品检验上岗培训合格证》。 五、学习时间: 理论培训7天,实验培训15个工作日。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2008年5月15日前,各单位将相关人员资料(工作简历、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有关培训上岗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随附件一、附件二(可登录我所网站下载)一并寄至河北省药品检验所科技教育科,同时将附件一、附件二电子表格寄至我所。省所将按回执下发正式开班通知。 正式通知将同时发布在河北省药品检验所网站(http://www.hebidc.org)。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44号 河北省药品检验所 邮政编码:050011 E-mail:hebyjkjk@126.com 联系人:郭 毅 杜庆云 联系电话:0311-85212216 0311-85212007(8、9)-8031
河北省药品检验所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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