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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药检所关于治理药品商业贿赂工作简报(第一期)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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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河北省药检所全体职工参加了由杜增辉副所长主持召开的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动员大会。会上,省所治贿领导小组组长刘铁钢作了题为“树立科学药检管理理念,抓好专项行动,积极稳妥地推进药检所各项工作”的讲话。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迅速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在落实各个环节过程中,他强调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同药检系统深化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同积极推进所务公开,以及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结合起来;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一支高素质药检队伍结合起来。 二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不得干扰和影响稳定的大局和发展的大局。特别是当前在药品审批检验和打假抽验繁重任务下,要唱大合唱,要唱团结就是力量,要唱和谐、首善之歌。 三是建立健全防商贿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从体制和制度上建立和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杨梁副所长宣读了关于“河北省药检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河北省药检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方案”从单位的实际出发,对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治理重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信息反馈、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等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治贿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以及政策界限,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河北省药品检验所 2006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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