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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药检所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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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2006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出《河北省药检所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食药监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提高认识,坚决纠正在药品监督检验、仪器设备采购等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和遵循市场“潜规则”的错误观念和行为,建立健全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内容的问责制度,清除商业贿赂赖以滋生的土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严格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惩治商业贿赂,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项艰巨、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为此,成立了河北省药检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刘铁钢任组长,金超、杨梁、杜增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在此项活动中,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紧密结合起来,依据有关法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把握政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治理重点 针对本所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三个方面为我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 (一)药检所工作人员投资入股药品研发、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药检所工作人员在业务管理、注册检验、监督抽验过程中,接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三)药检所工作人员在采购仪器设备、试剂试药以及其他物品中,收受或索要个人利益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6月)。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根据省局治贿办的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思想动员,组织学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材和相关配套文件,充分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实事求是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根源,分析整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2、要充分利用简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站专栏、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防微杜渐,增加抗腐防变能力。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7月)。重在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根源。 1、根据商业贿赂的重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在全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药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2003年以来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严重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查找药检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与检测客户建立利益纽带关系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活动;查找参与承检样品的监制、经销等活动。 2、掌握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盯住重要问题,通过重点抽查、问卷调查、投诉电话、意见箱、走访有关单位调查研究,发现、纠正和遏制一些不正之风问题,惩办商业贿赂的案件。 3、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对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案件,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及时受理,由质保科、人事科梳理分类后逐级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查协办。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8~10月)。重在针对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针对突出问题,追溯根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根据薄弱环节和漏洞,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防止走过场。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12月)。重在总结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1、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效果进行总结,以适当的方式向职工公示并上报省局治贿办。 2、建立自律机制,严格遵循本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责,为国把关,为民尽责;坚持“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业务的制度;启动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公示药检工作的程序信息;设立客户投诉电话、意见箱,完善公示制度,把廉政建设工作做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信息反馈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信息反馈工作将由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人负责,一是每半个月向省局治贿办通报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专项工作情况统计报表,二是落实案件报告制度,每月报告一次,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应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即:集中治理与长抓不懈、依法打击与教育警示、抓住重点与全面推进、分工主抓与齐抓共管。在查处贿赂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正当商业交往与不正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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